文/黃羿瓅
生活中少不了燈,每年燈節還能逛燈海、放天燈……而燈除了照明、數大壯觀外,還有別的意涵嗎?
白天,燈是一種裝飾性存在;夜晚,則有代替陽光的使命,更具存在價值了。天黑後需要路燈照明,否則伸手不見五指,除行車安全有顧慮,四周的漆黑也會使人心驚膽戰;甚且,因為燈,我們在太陽下山之後,仍可瞧見許多美好事物、進行喜愛的活動。
其實,每個人也可以是一盞燈。點亮後自我照明,也放光芒於大地,成為善的靈魂、善的循環。
《史記‧淮陰侯列傳》記載:「信釣於城下,諸母漂,有一母見信飢,飯信,竟漂數十日。信喜,謂漂母曰:『吾必有以重報母。』」漢朝的韓信年輕時貧困落魄,天天為生活發愁,常在河邊釣魚果腹,但他技術太差,總是填不了肚子。那時有幾位漂母,即洗衣婦,在附近洗衣服,其中一位見韓信有氣無力的,就把自己的飯分給他一些,就這樣連續十幾天。
後來那位漂母要回鄉了,韓信承諾,日後一定重重報答她。雖然漂母並不圖他報恩,但他堅信以自己的天分及努力,定有成功之日。果然,之後韓信助劉邦擊敗項羽,受封為王,而他也實踐諾言,以千金酬謝漂母。後人便用「一飯之恩」形容受人微小的恩惠,以「一飯千金」比喻報恩之厚重。
漂母為善,為青年韓信點亮了燈;韓信不放棄理想,奮發研究兵法,也為自己點亮了燈,並以重金報恩,給已經年老的漂母生活保障。這便是「交互的善行」,是光與光、燈與燈的聚集,展現出來的亮度和強度,巨大無比。
人的能量是有限的,必會疲累或力有未迨,故應彼此扶持,求助於他人也並不可恥。就好像「管鮑之交」,鮑叔牙幫助貧窮的好友管仲,極力舉薦其才,實屬知己明燈,亦是善行。
又如東漢崔瑗的〈座右銘〉,講述了為人處世的基本態度和立場。首四句「無道人之短,無說己之長。施人慎勿念,受施慎勿忘。」便提到施恩於人不要記掛在心上,接受別人的恩惠則萬不可忘。
〈朱子家訓〉亦有言:「施惠無念,受恩莫忘……善欲人見,不是真善;惡恐人知,便是大惡。」告誡子孫,不可一直記掛著曾施惠於人,但受到幫助一定要銘記在心。此外,做了善事也別大肆嚷嚷,深恐別人不知道;行善唯有真心,沒人看見也無妨,那才是真正的善行。
做為有一身能量的發光體,自然是要散發熱力「亮」起來,才得見其最大價值。正向、奮鬥、行善,就是亮起自身這盞燈,發揮自己的才能及光芒,點亮自我,也照亮別人,更照亮許多有意義的夢想!
不管大燈、小燈,至少要做到「亮燈」的動作,否則徒具外形,沒有社會功能與服務的價值,就太可惜了;而也唯有照亮別人時,自己才能得到幸福感及更多的肯定。當你服務、付出和奉獻時,並不是失去,而是獲得,是雙贏。
試想,當大大小小的燈都亮起來,交會四射,展現出來的力量多麼神奇!有「交互善行」的社會,是溫暖的、有希望的,可以延伸到世界每個角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