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童因過敏接受類固鼻噴劑及外用藥膏治療,後來視力檢查出有續發性青光眼。圖/Unsplash
【記者王淑芬高雄報導】就讀小學二年級的青青常因鼻子及皮膚過敏,在診所接受類固鼻噴劑及外用藥膏治療,後來學校視力檢查後卻發現有續發性青光眼,經緊急停用類固醇後,眼壓下降,不過孩子仍須接受一輩子的治療及追蹤。
高雄市大同醫院眼科主治醫師黃敏祐今天指出,小朋友在學校視力檢查結果「不良」,意外發現孩子的眼壓高至35毫米柱,醫師診斷是類固藥物導致續發性青光眼。所幸孩子在停用類固醇後,眼壓逐漸改善至藥物可控制範圍內,不過這名小二生仍須一輩子都有揮之不去青光眼的問題。
黃敏祐表示,青光眼是造成失明不可逆原因的第一名,台灣現今有約45萬名青光眼患者,這個數字並不包括因為沒有症狀不自覺而尚未確診的早期患者。更須注意的是除了原發性開放型及閉鎖型青光眼外,特定的全身性慢性病和長期用藥,也可能會造高眼壓而導致青光眼。
醫生指出,最常見的是各型式的類固醇,有眼藥水、鼻噴劑、皮膚藥膏、口服藥或是關節注射劑型等,若患者屬於對類固醇易感體質,使用類固醇時間愈久、劑量愈大,導致眼壓上升的風險就會愈高,甚至一些精神科用藥、抗組織胺藥物等可能引起閉鎖性青光眼,這類的患者應盡早診斷、盡早停藥,停藥後有機會回復,但也有人停藥後無法回復,反而必須長期使用降眼壓藥水,甚至要手術介入治療。
眼睛是靈魂之窗,也可能是許多全身性疾病表現的窗口,若因身體疾病或長期用藥而導致青光眼,一開始幾乎沒有症狀也很難發現,醫師提醒患者要清楚了解自身慢性病及長期使用的藥物,並按醫囑定期檢查眼睛,才能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,以避免不可逆的眼部傷害和視力受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