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結束的「第二十六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」(COP 26),與會各國簽署了《格拉斯哥氣候公約》,首度將減煤列入目標;美國與中國大陸首度發表「氣候行動聯合宣言」,宣示將共同合作面對氣候變遷;此外,美國總統拜登提出二○三○甲烷減排計畫,這是聯合國氣候協議第一次將甲烷列為減排對象。
這麼多個「首度」,顯示國際減排的行動已更為積極,值得台灣高度關注。
儘管多個國際機構認為,二○一五年訂定《巴黎氣候協議》時,將全球溫度上升限制在攝氏一點五度的這個目標,恐怕難以做到,但COP 26還是明確將此列為目標。而為了要達標,各國必須提出比過去更強的減排計畫,因此,《格拉斯哥氣候公約》簽署國承諾在二○二二年底之前會重新審視氣候目標實踐的情況,並提出更嚴格的計畫,以達成在二○三○減少碳排百分之三十的目標。
根據《巴黎氣候協議》,各國須每五年檢視一次自己所提出的「國家自訂貢獻完整綜合報告」(NDC),但是COP 26認為這個進度太慢了,因此改成逐年檢視。
台灣不是《巴黎氣候協議》的締約國,但依協議精神在二○一五年制定了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》,並且提出了二○一六年至二○二○年第一期管制目標為較基期年(二○○五年)減少百之二,但事實卻是增加了百分之二點七,顯示政府的減碳成績單不及格;此外,第二期(二○二一年至二○二五年)的管制目標是減少百分之十。依政府二○二五非核家園政策,天然氣占發電比為百分之五十、煤百分之三十、再生能源百分之二十,火力發電高達八成,這個目標很難做到;而即使達成目標值,也遠遠不及COP 26的要求。
COP 26正式提出將會「逐步減少」對煤碳的使用,儘管較原先所提出的「逐步淘汰」來得寬鬆,但已是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逐步減少煤碳的國際協議,有六十五個國家承諾將逐步淘汰煤電。與美國發表《氣候行動聯合宣言》的中國大陸,也同意自二○二六年起逐步汰除燃煤,減排的決心顯然較台灣來得更強。且已有包括中國大陸及歐盟等一百零五個國家地區承諾,到二○三○年時將甲烷排放量減少百分之三十。
據《自然》(Nature)期刊的報導,在過去的二十年裡,全球暖化有超過四分之一來自甲烷;而「世界氣象組織」(WMO)統計,甲烷增量有百分之四十與能源相關。在天然氣的成分中,甲烷就占了百分之八十,可以想像,隨著國際甲烷減排的壓力劇增,勢必會影響天然氣的開採。我國天然氣百分之九十九仰賴進口,如果國際天然氣的開採量減少勢必造成價格飆升,這對台灣的發電量和電價都會造成衝擊。從同樣也是大量進口天然氣的日本的例子可以看到,當天然氣進口量大增時,會導致經貿失衡。
日本在福島事件後決定核電歸零、增加燃氣發電,因此須大量進口天然氣,結果連續四年出現貿易逆差,日本政府在二○一五年宣布重啟核電,並提出新的能源目標是到了二○三○年時,火力發電占百分之四十,核電占比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二,其餘為綠電。日本使用乾淨能源的比例較我方高得多。
可見COP 26後,國際趨勢是煤與甲烷雙減,這將對我方的能源政策形成非常嚴峻的挑戰,且難見容於國際社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