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尚智
女性主義對中國近代史的一大貢獻,是開啟觀看歷史的一扇新窗。江勇振〈男人是「人」、女人只是「他者」:《婦女雜誌》的性別論述〉提醒我們,直至二十世紀初期的中國,男性是普遍意義的「人」,女性只是特殊狹義的「人」。換言之,作為「人」(包括兩性)的理想標準,是以整體男性為中心;個別男性不會影響此標準,但是個別女性的行為,卻成為汙名化整體女性的禍首。
不只如此,江勇振認為《婦女雜誌》在解放女性的同時,卻使「新女性」背上沉重的「新包袱」,諸如應該避免消費、奢侈、淫蕩等所謂的女性缺點,以及負擔婚姻與哺育的責任等。傳統的歷史書寫以男性為中心,忽略社會上占有一半人口的女性觀點,但是我們不可能單獨認識女性的角色,勢必要將女性置於兩性的互動關係之中來探討。
高彥頤〈從「五四」婦女史觀再出發〉的討論更為細緻,不只置入兩性關係之中,並進一步置於社會關係的脈絡中,作者稱為「社會性別」。
「五四」史觀認為,封建與父權壓迫的中國傳統,使整體女性成為受害者,所以需要解放。但是高彥頤指出,中國女性因為階層、地域等差異,而有不同的社會角色,例如傳統中國社會的上層女性,可能走出深宅大院的居家生活,以交換詩歌、出門旅行等方式,與閨中密友交流一種女性特質的情感,甚至在明末清初的江南地區,出現稱為「閨塾師」的流動女性教師階層。
這類以文學創作與鑑賞批評形成的「才女文化」,不是獨立存在的,而是需要男性與整體社會的支持:前者指她們家內的男性,雖然是儒家的信仰者,但在陽明學派的影響下,肯定自我情感的表達,使得才女有交換詩歌的可能。後者指江南為當時中國高度城市化的地區,商業活動、學校教育乃至於出版業的發展,提供了有利的物質文明基礎。
因此,上層女性才有可能在儒家文化的規範框架之中,透過經典的再詮釋及文學創作,靈活找到某種自我發展的空間──這也是我們過去很少注意到的女性面貌。
女性主義的出現,不只使得女性角色被注意,也使得兩性關係成為歷史研究的課題,呂芳上〈一九二○年代中國知識分子有關情愛問題的抉擇與討論〉就是這樣的作品。作者掌握民國初年重要的歷史脈絡,即當時的政黨力量試圖進入社會各種領域,藉以重建國家權力,於是連私領域的愛情也要企圖介入。
北大教授譚熙鴻與陳淑君結婚的爭議,引發張競生「愛情定則」的討論。顯示理想主義的青年學生獻身於革命事業,私人感情成為公共議題,甚至出現革命黨介入兩性愛情,強調所謂的「同志愛」。
值得注意的是,革命黨為達成政治理想,故全心全意以非常手段投入革命,但隨著革命成功之日遙遙無期,過渡狀態變成常態,竟使不斷膨脹的政黨力量,以及日後的國家權力,滲透到人民的日常生活,甚至是戀愛與婚姻領域。
透過上述探討可知,女性主義的問題意識,大為開拓中國近代史的新領域,讓「女性」、「兩性關係」乃至於「革命與性別」,成為史家開始關注的新議題。